
文章来源: 榕树下
我需要煽动的潮汐
我们有四年没有见面。
各自继续自己的生活。在两个相距很远的城市。很少联系,却未遗忘。
曾经非常热烈地互相写信,写很简短的字句,在高三那一段阴暗的时光里,她在午休时间趴在我的桌子上写下留言,她写字力气很重,字体方正,如她自己,很有一种上进的气势。那些字条在几年以后的一次搬家过程中被抖落出来,藏匿在一个小格子里,连同我那一本厚厚的日记。
总有些痕迹的,不是每一次结束都如此决绝。如同四年之后我在地铁站居然看到了陆达,我不知道他是何时来了这个城市,我也没有料到我们会在这样一个毫不经意的时刻遇见尽管我并没有上前与他说话。四年之前的某个下午他给我打了个电话,当时我在医院,坐在长长的座椅上等着叫号,天气阴冷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缩在角落里,胃疼。当时他给我打了电话,是他给我的第一通也是最后一通电话。他说,七七,你需要冷静一下,我还有事,你注意休息。在此之前我一边用左手抵住胃的位置试图缓解疼痛一边用右手发短信给陆达,我说,我病了,疼得很厉害。我说,我一个人在等,身边冰凉一片,要是你在就好了。我说,要是我死了,你会不会抱着我哭呢?不会的,我知道你就不会再假装不知道我对你的好。我就是对你太好了。我的人和我的感情都因此变得廉价。你甚至不曾多看我一眼。
和我说完那句话之后医生就把我叫进去了。我坐着,回答他的问题。知道自己的身体病态又抑郁。他给我开了药。药物是最于是无补的慰藉,冰冷,无色,但是镇静。我坐在那里,说,医生,我很疼。那个年轻的戴胶框眼镜的医生说,过一段时间就会好的。这是慢性病,根治不了的。
一直我都是缺乏耐性,不曾隐忍地忍受一些折磨,比如平静地爱一个不爱我的人,又比如不动声色地忍耐一场浩劫。洛洛写在日志上的一句话是:向来喜欢一个人,失恋,都是我自己的事,很快便淡忘。她有一贯的耐心,平和地对待得失,让我羡慕。我们不见面的这四年里,我会去看她的日志,却不曾留言,毫无原因,我猜测她也是如此。有一天她的MSN签名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总是这样任性。那天我写了一篇叫“潮汐”的日志,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需要煽动的潮汐。我不要沉默的你。”那天以后我不再去烦扰陆达,我也不再跑去旁听他的建筑课,我把刘海剪了,我把指甲涂成白色,我的一切都不再是那个肆意去喜欢任性去纠缠的十八岁女孩子了,我想我的十九岁应该要美好一点,哪怕只是独自的美好。那天以后的第一个夏天,我离开了有他的城市,在地图的另一个端点试图静静地生活。
四年以后,陆达却这样安静地重新站在了我的面前。我看着他的背影和侧脸,他的黑色外套,他的眼睛,他的手指依然如此干净修长。他剪了短短的头发,下巴有了浅浅的胡渣。我的头发染成蓝黑色,穿暗红色的亚麻裙,仍然穿球鞋,露出瘦的脚踝。我曾经这样奢望他和我在某个就此消失的街头恍然遇到,我会紧紧拥抱他一次然后安然离开,在他耳边说声再见。在我的梦里。他站着,眼神安静。然而,此刻,他就在我面前了。只要我穿过那几个乘客搭一下他的肩,他就会回头看我,成全我曾经期许的支离破碎的幻觉。他也许还会和我说几句,留下联系的方式,不再是年少时的倔强与沉默。尹珊珊在《成全某日有因的干哭》里说,青春就是,还没开始,就已结束。此刻我看着陆达,我的眼泪就快出来。在他身上我能看到四年以前的我。任性。坚持。微凉。不似此时,能够如此静默地看着他。匆匆走进地铁。告别这一次的不期而遇。
我在日志里写了一句话,遗忘是彼此最好的纪念。
一夜之间的栀子花
我在最冷的一个冬天早晨坐飞机去了青岛。洛洛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四年。然后去了英国。她写邮件给我,她说,如果你厌倦了广州,那就来青岛,这个城市有海有大片绿色和玻璃蓝的天空,你会喜欢的。我会把钥匙放在花盆的孔里。我什么都没有带走。你可以来继续,我的生活。
那个冬天我离开了广州和三更。我把一堆的CD放在一只纸箱子里放在三更的公寓门口。广州这个庞大又繁复的城市最终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个印记而不是归宿。如同三更。这个有着褐色眼睛和孩子一样笑容的男生。常常喝醉。不停换工作。凌晨三点的时候拉我下楼去跑步。街上荒凉且华丽。穿露背装的女孩子有一双失神的美丽眼睛。车。路灯。音乐。
没有再见到过陆达。我也不曾后悔就这样错过。他本就是我眼睛里的一个过客,在下一秒便遗失。
有一个生日,我收到一束很繁盛的栀子花,非常惊艳的颜色,十分喜欢。却一直不知道是谁送的花。三更非常睥睨地说,哎哟,不乏追求者嘛而且还很有手段,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啊。我把蛋糕塞在他嘴巴里,笑,我说,三更,你的情敌还是很众多的嘛哪天我要是有点闲情逸致了也许就红杏出墙了。那个生日之后洛洛就离开了。她的日志最后一篇是这样写的:最后我们只能顺其自然,听凭时间的回音。
我去了青岛的第二个星期日,三更在我的日志上留言,他说,那些CD不能代替你,陪我在我身边。当时我在院子里晒衣服,阳光很好,清冷明亮。我打开落地窗在院子里坐着,看洛洛种下的那些植物,叫不上名字,缺损地绿着,间或有星点的颜色,有一株木棉,种在最角落的位置,她说等到四月的时候就会开出猩红的花来,在一夜之间落地,不会再有比这更艳丽的姿态,死去,鲜活。我却一直偏爱栀子,一夜盛开,繁盛茂密,败落的时候也如此静谧。我住在她的房子里,睡她睡过的床,用她用过的器具,看她看过的风景。这个房子因为她而有了温度,我能够融入能够安心能够快乐。
此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很惶惑。对于任何事情都无胜算。感情空白。生活荒芜。仍然胃疼,打电话给三更,他在电话里给我唱歌,唱到我睡着,像我的爸爸,我这样跟三更说,嘻嘻哈哈的。在我曾经挚爱陆达的那段时间,我把我的疼痛与难过告诉他,他却不能给我任何安慰。洛洛说,当一个人不爱你,你便无法在他心中有一个位置,在勉强也不行。当一个人不爱你,他即使知道你的深爱也选择装作不知道。当一个人不爱你,他绝不会是你寻求慰藉的一个出口。我在某个深夜打电话给她,哭着跟她说,我很想他,无法控制。她叹气,她说,他都叫你当他不存在了,你怎么还这样呢?她在电话里叫我不要哭不要哭。最后我们一起在电话里哭,她说我们曾有过最好的时光,在青岛的海滩边看落日,去找〈恋之风景〉里那一整墙的油画,看一场又一场午夜电影,躲在凌晨的街角亲吻彼此。有一次他去同学会,喝了酒,喝得半醉了有个女生为他哭,抬着泪眼说你知不知道这么多年我还是不能忘记你。他就心软了,他亲了她的额头他说我不会再让你难过了。他说洛洛,我们做永远的朋友吧。
我听她平静地讲完,然后流泪,她的呼吸,混着克制的难过,在我耳边。我说,洛洛,你知不知道我就是那样的女生,我知道你很想掐她但我也是这样无法释怀的人。我也曾这样沉溺在独自爱一个人的过程中,若陆达也如他一样给我那一句话,就算是骗我的,我也觉得足够了。
我们彼此不说话。只是掉眼泪。那些已死的情感被泪水浸得肿胀,圆润,苍白。
我从没有对三更说起陆达,三更也从没有和我说起他的过去。彼此填补各自的空白,假装这是美好的生活。
三更,我说,像我这样的女孩子是不是就只能自己爱自己了?
他说,我们都只能自己爱自己。
夏殇
那个冬天以后我和三更就再没有任何交集了,他成为又一个退出我生活的男人。
有时候在半夜胃疼,蜷缩在那里,突然记起他的号码,却总是拒绝伸手去拿手机。他会唱很好听的软摇滚。很轻,很静,乖戾的甜美感觉。离开广州以后我就不曾再听到过。只是有一天在一张唱片上看到他的名字,在制作组名单里,那是一张民谣唱片。我于是笑,他终于有了他归属。他爱音乐,音乐爱他,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事。有一年他带我去香港,我一直梦想着有个穿白色TEE和LEVI'S牛仔裤的男生有天牵我的手去DISNEY,这个梦想我到现在即不梦也不想了,知道它不过是我青春时的一场幻觉。三更带着我,在香港,淘碟,买衫,和很多奇怪的人见面,去酒吧,我渐渐能习惯酒精的苦涩味觉,只是常常喝醉,醉态不堪,据说是一直在大喊大叫,有一次还满口英语,震惊四座。在香港这个陌生的城市,在拥挤的人群里,在上地铁的瞬间,他拉我的手,宽大手掌,像我的爸爸,我又这样对他说笑。我们的关系一直就是这样清楚,看上去很暧昧,但是彼此都知道有天终究会转身离开。
青岛的四季不像广州这样温吞,十分分明。夏天来得炽烈而纯粹。一群又一群的游客。整个海边都是奔跑的人。我在夏初的那段清晨常常走路去海边,看那些海鸟静静啄食,无波无澜。我穿棉布裙赤脚在沙滩上走,有时奔跑,沙子浸着海水的凉意。有天有个鬼佬看我跑,然后他和我说,你像一只鸟。
我便对他笑,露出我洁白的牙齿,在包里翻出两罐啤酒,和他坐在沙石上喝酒。风很凉。他说,我一直都看到你,每个早晨,走路或跑步。他转身指了指远处的一座楼,那是他的房间,窗口能看到海。我回答他,这样让我觉得舒服。他看着我,微笑。
我们偶尔在附近的夜市见面。他有一双蓝得很清澈的眼睛。他说他喜欢青岛,像一副画一样的城市。我们常常不说话,只是并肩走路,偶尔笑,看着一群又一群的孩子大声叫嚷。我大学学的是英语,可是此时我却不喜交流,并不是紧张,只是本能地不想用第二种语言转换我的感觉。他说,你很安静。这话若是几年之前说,必会遭来一众反驳。我笑,我说,有时候说太多并不好。我说,你觉得很闷吗?其实我知道他不会。从我知道他看〈迷失东京〉和〈四月物语〉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他不会。他对亚洲文化很是迷恋,他说只有亚洲这样温润的文化才会有这样细致的表达。
我不知道他做什么职业,只知道他随身带着笔,阿司匹林,水和A4纸。有时候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他就拿出纸和笔画画,专注地画一段时间,阳光晒得他的睫毛发烫,他有好看的轮廓,耳朵旁边有一道轻微的伤痕,他说是他的猫抓的,那只猫后来死了,一辆车从它身上开过。我听他说话的时候把头靠在椅背上,阳光很好,我闭着眼睛仍能感觉那么明亮,他在说话,画画,在九月,夏季最明艳的一个时节,满目都是绿,四周都是鲜艳的,全新的,郁郁的。
“那你是做什么的呢?”他问我。
“病人。修养。”我这样答他。慵懒语气。
我听见了他的笑声。以及铅笔与纸张摩擦的声音。
他画下我躺着睡着的样子。他写上他的名字hillson,我看一眼便记住了。那副画被我收藏了起来,夹在一本很大的影集里,参杂了几张我们的照片,我的,他的,我们的,盛夏的青岛,我常常戴一副红色防风镜,笑起来十分开心的样子。照片里的他金色头发,背一只NIKE的黑色包,拍照的时候笑得无比阳光。我和他说其实我并不喜欢海,过于宽广,我的家乡就是海岛,远离大陆,我的读书时期回家十分展转,飞机,船,车,海陆空都有。他很羡慕,他说岛是一种很安全的地方,安静又不被打扰。而且四面环海。我笑,我说不是的,岛有时候是很自闭的也是孤独的。
我在那个夏末回到了生养我的那座岛,洛洛,我说,青岛是一个让人平静的地方,我住了半年,我的胃疼也有了好转,我吃蔬菜喝牛奶,看书看海,我想我可以一个人生活。我回家了。你的房子在等你,回来。
我走的那天下了雨,hillson来送我,给我一只DV,然后用中文和我说,再见。
过安检口的时候我转身看他,他站在那里,笑,又对我说,再见。他的头发淋了点雨显得很好笑,他的眼睛蓝得那么彻底。
在那个DV机里,我看到一个穿棉布裙的女孩,在清晨的海边缓缓经过,跑步,瘦小,倔强姿态。然后是hillson的脸,他说,you are always my girl.在<forrest gump>里JENNY在临上车前问FORREST,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FORREST说,BECAUSE YOU ARE MY GIRL.留着金色长发的JENNY轻声说,I'LL ALWAYS BE YOUR GIRL.看这一段的时候我哭得很厉害,当时hillson在我身边,他的肩膀被我的眼泪打湿,他拍我的头说这只是一场电影。
在我倒退着看一些人一些事的时候,有时我不竟不能相信它们就这样发生过,那么生动地存在过。像是一场镜头后退的电影,停不下来的是纠缠的光影幻象。
秋天以后,静静地生活
时隔一年有余,我又见到了三更。
在上海。
他来做一场盛大的演唱会,和一班台湾人一起。我去见他,他穿着深灰色西装外套,一双白色NIKE球鞋,抽烟,在一些人中间。看到我,他便过来了,他说,哇,很久不见。口气还是那样调侃。我拍他肩膀说你怎么那么能耐了啊能不能让我混迹在后台看看明星长什么样啊?他笑,露出虎牙,他说你都一把年纪了怎么还那么童心未泯?眨眼你也不是什么十七八的小姑娘了吧……
演唱会结束后我们去巨鹿路吃泰国菜,酸得有点叫我反胃,他却吃得津津有味。
说了些杂事。比如我的房间被一个日本女孩住去了。那女孩养了只肥嘟嘟的狗,她本人和那狗特像。比如他去了很多地方,广州成为了最不常住的一个城市,但是那套公寓仍然在,你回去的话可以住我那里,他这样跟我补充。比如他现在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了,他青春期的叛逆,做地下乐队时候的无望还有一些琐碎的阴暗记忆因为现在而柔和了,不再那么犀利那么痛楚了。我听着,他渐渐有了醉意,我说,别喝了吧。伸手把他手里的酒杯拿下来。他的手握住我的手,许久的静默之后又松开,我知道他想说些什么因为我看到他喉结动了下,但是他始终没有说出口。
他又继续在各个城市辗转,很难遇见。有时候我又怀疑,这真的是那个和我一起在水货市场里淘打口碟的三更吗?这真的是那个和我坐在楼下的夜排挡吃卤水鸡翼和炒粉的三更吗?这真的是曾经住在我楼上的三更吗?他曾让我在最慌乱无助的时候,感觉被保护,尽管那也是他最慌乱无助的一段时间。
每个人的年少青春,都曾这样,薄尽那些激烈与无望。
以致某年某月某天,阳光会晒出这样班驳的片段来。
后记:我想写一个小说,结果又没有写成。我总是不能写一个有完整开始和结束,饱满情节的小说。真是懊恼。我想我不具备一种理智创作的能力。希望以后自己能理性一点。

